本招标项目洪山殿煤矿棚户区治理工程洪山小区一期室外配套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0】2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居民出资、湖南省煤业集团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省煤业集团涟邵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洪山殿煤矿棚户区治理工程洪山小区一期室外配套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万宝镇株山村;
2.3 建设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本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大门工程、安装工程、景观道路、景观绿化、景观铺装、景观绿地灌溉、道路照明工程等。总造价约1600万元;
2.4 工期要求:在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施工合同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洪山殿煤矿棚户区治理工程洪山小区一期室外配套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6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中标后实行押证管理;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2018年6月-2018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7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9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和娄建发[2016]128号、湘建监督函[2018]6号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19年1月16日17时止,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hnloud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大厅指示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价格信息市场。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娄底日报》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湖南省煤业集团涟邵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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